根据工作需要,福建船政文化管理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讲解员2名、保洁员2名、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及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1.讲解员岗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30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举止得体;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普通话发音标准,具有较强的文字书写能力和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
2.保洁员岗位:年龄男性50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执行力较强。
3.驾驶员岗位: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8日 ——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czwhgl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名岗位,如张三+讲解员)。在报名过程中,若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材料:《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一寸电子版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联系电话:83996602)
(三)资格初审
1.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应聘者应确保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若因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到应聘者本人的,将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参与招聘流程。
2.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应达到1:3比例(保洁员、驾驶员岗位除外),方可启动考试程序。若未达到此比例要求,将根据具体情况,相应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式:采用统一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须获得至少80分的成绩方可视为合格。否则,将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五)体检、政审:考试结束后,将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选体检和政审的名单。对于在体检和政审环节未能通过的人员,其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将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据其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公示及聘用:经考核合格人员,将在马尾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马尾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马尾区编外用工的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建船政文化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福建船政文化管理委员会